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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计划

发布:2021-10-08 05:50:05 作者:admin 浏览:253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普职教育融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筹整合本区域内普职教育资源,促进普职学校加强交流合作,探索开展学校课程共建,倡导普职学校教师互动,鼓励跨校走教。

(二)指导结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严格执行普职融通实施方案。职普融通实验班列入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具有成都户籍或具有成都市初中学籍的学生,注册中职学校学籍,并按"人籍一致"原则在中职学校就读,区(市)县教育局对过程加强指导和监管。

(三)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普职学生学籍互转。

1.申请流程。普职融通实验班学生可在高一年级下学期结束前申请到对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申请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需参加对口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且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对口普通高中学校的成绩要求。

根据学生申请,由中职学校会同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研究、确定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名单并公示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把从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情况向市教育局备案。

2.学籍转接。中职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注销其中职学籍,纳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未达到对口普通高中学校成绩要求的,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学生学籍在中职学校期间享受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相关资助政策,学籍转入普通高中后按照普通高中的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

(四)根据学校课程设置和学分认定办法,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分互认,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课程进行学分和学业成绩认定,不得重复进行考试,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五)各普职融通实验校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上交普职融通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二、招生计划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的意见(试行)》(成教办〔2017〕11号)实施办法,经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备,成都市中和职中、成都市中和中学等19所中职学校和19所普通高中2021年举办普职融通实验班,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

地区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实验班数 计划
高新区 成都市中和中学 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2 90
青羊区 成都市第三十七中学 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1 50
金牛区 成都市铁路中学 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 1 55
成都市第八中学 成都市洞子口职业高级中学 1 50
武侯区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 3 135
成华区 成都大学附属中学 成都市蜀兴职业中学 2 100
成都市第三十八中 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 1 45
龙泉驿区 成都市洛带中学 成都汽车职校技术学校 6 260
青白江区 川化中学 成都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2 100
新都区 香城中学 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 2 100
温江区 温江二中 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 2 100
双流区 棠湖中学 成都电子信息学校 1 50
郫都区 郫都区第三中学 郫都区友爱职业技术学校 3 150
简阳市 简阳市石桥中学 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 2 100
都江堰市 都江堰市八一聚源高中 都江堰市职业高中 1 50
彭州市 彭州市敖平中学 成都石化工业学校 2 100
崇州市 蜀城中学 崇州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1 40
大邑县 大邑县安仁中学 大邑县职业高中 2 100
蒲江县 蒲江县寿安高中 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3 120
郫都区 绵实外 成都广信数字技术职业学校 3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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