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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2022-06-27 10:24:53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326

现将《南充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附件1)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是事关职业教育发展最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全力参与,做好政策宣传、生源组织、志愿填报等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形象。

二、遵规守纪,阳光招生。各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落实诚信宣传要求,遵守阳光招生规定,执行录取规则,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规录取新生,不得超计划录取新生,不得私自录取新生。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录取名册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注册虚假学籍、双重学籍。

三、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凡有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南充市2022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初中学校和老师要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考,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操作规程,指导学生正确填报志愿,引导学生踊跃报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填或者篡改学生志愿。

四、齐心协力,强化保障。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技术支持,完成系统研发、运用维护,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今年我市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3+2高职)招生将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详情另文通知。

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南充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全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制订此办法。

一、招生宣传

学校自制静态网页,对学校概况、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宣传,网页由图片和文字组成,不直接使用本地视频,但可以链接第三方网站视频内容(如:优酷视频等)。要求格式1920px*1080px,内容在10M以内。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后,于5月6日前上报市教体局。

二、信息采集

1. 已报名参加南充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需进行信息采集。未报名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市外户籍学生,需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ncjypt.com/nczk),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注册用户,然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性别、户籍地(省名+县市区名称)、生源类别、学历层次、应届生毕业学校、就读班级、现住址、家长(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 信息采集时间:信息采集功能从5月18日开始开放(录取日不开放)至最后一次补录上传名册日结束,在此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系统进行用户注册、信息采集。

3. 相关要求

(1)确保信息无误。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注册无效。如有不一致的,须申请修正。

(2)信息采集必须完整准确。报读学生必须全面、准确填写要求填报的个人信息,否则不能进行志愿填报操作。

(3)严格密码管理。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系统信息修改、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报到注册等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如中考生遗忘密码,可凭身份证明在当地教科体局申请修改或重置,往届生、市外生可到就近县(市、区)、市教(科)体局申请修改或重置。

三、招生计划管理

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经主管教科体局审核上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定下达。学校根据下达招生计划自主分配各专业、各类别学生招生人数,填写《南充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1-1),其中市内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外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市户籍往届生和市外户籍应、往届生,报主管教科体局审查后,于6月3日前,汇总上报市教体局,6月10日前发布。

报读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3+2高职)与中等职业学校重合人数,将予补偿录取新生。

每次录取结束后,如果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需要调整,应于招生计划余额确认前2日向市教体局书面申报。

第一次调剂补录结束后,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95%以上、尚有办学余力和较多学生报读,可以申请追加招生计划。追加计划不得超过原计划的20%。申请追加招生计划,应经主管教科体局批准,于下次招生信息发布前3日,报市教体局。

四、志愿填报

1. 志愿设置:设置4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学生在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学校填报,每所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设置“是否服从调配”,学生愿意就读志愿学校其他专业,选择“是”,不愿意就读志愿学校其他专业,选择“否”。

2. 填报对象:初中及以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填报对象分应届生、往届生和市外生3种生源类别。学生注册信息时,应当正确勾选生源类别。

应届生:指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往届生:指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市外生:指本市外户籍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3. 填报方式:已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号和中考密码登录系统,其他学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可以修改,修改保存所用短信验证码只发送3次,每次有效期10分钟。经学生申请,在志愿填报时间最后24小时内追加发送1次验证码。

4. 填报时间:6月25日-29日。

5. 填报要求:所有报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均须填报志愿。

(1)维护考生权利。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学生本人操作,由学生和家长自主确定。

(2)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篡改学生志愿。

(3)考生志愿锁定。所有志愿均以系统填报为准。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填报志愿信息锁定,不得更改。考生填报志愿应当认真、审慎,精准选定志愿填报学校及顺序。

6. 模拟志愿填报。6月1-3日进行系统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五、录取规则

(一)基本原则。按照“系统填报,遵循志愿,分数优先,专业录取、计划为限”的总体要求,所有学校招生信息在系统公布,所有报读新生在系统填报志愿,学校按学生报读专业录取,所有录取工作在系统完成。无招生计划不录取,不填报志愿不录取,不录取不注册学籍。

(二)投档规则。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分轮投档”的原则向学校投档。

1. 招收应届生的普通专业按招生计划105%(控制招生专业按100%)投档。投档方式如下:

(1)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非零分学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总分相同学生分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投档,文科专业按语文、数学、文综、英语排序,理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理综、英语排序,单科成绩也相同的学生,由系统随机投档。

(2)未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零分学生,在每次录取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非零分学生全部投档结束后,向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学校,按填报志愿进行投档,投档由系统随机完成。

2. 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投档。

(三)录取规则。按学生填报志愿,对投档学生进行录取。学校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投档人数。

1. 应届生录取规则如下:

(1)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非零分学生,由学校对投档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学生分文、理工科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的学生,由系统随机录取。

(2)未参加中考和中考成绩零分学生,由系统对投档学生随机进行录取。

2. 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进行录取。当录取人数超过招生计划50%以上,将进行预警,并视情况给予限录或停录处理。

学校不录取投档学生,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报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查。

(四)学籍注册规则。学校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一个考生只能有一个学位。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经报读志愿学校录取,除被普通高中补录、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3+2高职)招生录取外,只能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注册学籍。

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报读我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市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被普通高中补录、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3+2高职)招生录取的学生,可向录取学校申请撤销录取,录取学校应予批准。

六、录取工作日程

(一)新生录取

1. 录取时间:7月1日。

2. 报到注册时间与方式:新生7月7日前到学校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方式:一是学生到学校现场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身份证,缴费注册后学生登录系统确认;二是学生通过扫描学校二维码确认报到注册,缴费后学生登录系统确认。学校在系统中确认新生报到注册。后续各次报到注册方式与此相同。

学生一经录取将占用学校招生计划(解除录取学生除外),录取学校要积极组织录取学生按时报到注册。

3. 计划余额确认:学校7月8日前确认招生计划余额(学校确认新生报到注册后系统自动生成)。

(二)调剂补录

1. 第一次调剂补录(职普融通招生从此轮开始报名和录取)

(1)信息发布时间:预计7月9日;

(2)志愿填报时间:预计7月10-20日;

(3)调剂补录时间:预计7月22日。

(4)报到注册时间:新生7月27日前到学校报到注册。

(5)计划余额确认:学校7月28日前确认招生计划余额。

2. 第二次调剂补录

(1)信息发布时间:7月29日

(2)志愿填报时间:7月30日-9月20日

(3)调剂补录时间:9月22日

(4)报到注册时间:新生录取后3日内到学校报到注册。

(5)计划余额确认:学校9月26日前确认招生计划余额。

(三)自主补录

为了尽力满足学生就读愿望,全面完成招生计划,实现愿读尽读、应招尽录的目的,组织二次自主补录。自主补录采取系统补录与学校补录相结合,学生可系统填报志愿,也可到校填报志愿。学校自主补录填报志愿及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余额。

学校应于每次自主补录上传学生名册(附件1-2)前,组织在校填报志愿学生,登录系统注册用户并完善个人信息。

1. 第一次自主补录

(1)信息发布时间:9月27日。

(2)志愿填报时间:9月28日-10月22日。

(3)学生名册上传时间:学校10月22日前上传市教体局。

(4)自主补录时间:10月24日。

(5)报到注册时间:新生录取后3日内到校报到注册。

(6)计划余额确认:学校10月28日前确认招生计划余额。

2. 第二次自主补录

(1)信息发布时间:10月29日。

(2)志愿填报时间:10月30日-11月14日。

(3)学生名册上传时间:学校11月14日前上传市教体局。

(4)自主补录时间:11月15日。

(5)报到注册时间:11月18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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